一、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
2024年,全市共产生37大类危险废物,产生量100.845万吨(含医疗废物0.845万吨),其中利用量为51.98万吨,利用率为51%,主要利用方式为再循环/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;处置量为48.19万吨,处置率为49%,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处置。
产废类别位列前五的分别是:HW34废酸22.90万吨,HW18焚烧处置残渣14.30万吨,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13.70万吨,HW04农药废物8.07万吨,HW49其他废物7.21万吨,约占全市总产废的66%。
全市自行利用处置量14.30万吨,委外转移量86.545万吨;市内处置利用量62.425万吨,省内市外转移量35.25万吨,省外转移3.17万吨,危险废物本地利用处置率为62%,形成“以本市利用处置为主,跨市利用处置为辅”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。
二、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
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(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)共67家。
在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处置方面,2024年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核准经营规模为30.35万吨/年,产能利用率75%。
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单位9家,核准规模17.29万吨/年,产能利用率65%;
危险废物填埋单位4家,核准规模13.06万吨/年,产能利用率89%。
在危险废物利用方面,2024年我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核准经营规模为111.03万吨/年,产能利用率40%;废包装桶清洗处置核准经营规模为331万只/年,产能利用率41%。
在危险废物收集方面,2024年我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共14家,收集规模共计6.6万吨/年,收集占比为8%;单一收集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8家,收集规模共计27.97万吨/年,收集占比为17%。
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方面,2024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9.52万吨。飞灰利用量为1.02万吨,利用率为11%,主要为等离子熔融;处置量为8.5万吨,处置率为89%,主要处置方式为填埋处置。
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整体过剩,2024年2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企业暂停经营,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产能利用率偏低,部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缺口。针对飞灰、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需求,我市通州区新建6万吨/年飞灰资源化应用示范项目,如东县新建6万吨/年废盐及含盐废液综合利用项目,建成后可有效提升资源化水平。
三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提醒
为加快“无废城市”建设,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,降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,控制危险废物填埋率,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下列内容:
(一)危险废物集中处置:不鼓励投资新建危废填埋项目,慎重投资新建集中焚烧、物化处置项目,鼓励现有集中焚烧项目进行提升改造。
(二)危险废物集中利用: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,不鼓励投资新(扩)建以省外、市外危险废物为原料的利用项目,鼓励对HW18焚烧处置残渣(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主)开展综合利用。
(三)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设施:慎重投资新建危险废物自建焚烧处置设施;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,鼓励企业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。
(四)危险废物集中收集:不鼓励投资新建危险废物收运单位。
(五)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研究:鼓励加大飞灰、废盐等高值综合利用技术研究,减少填埋处置,鼓励对废溶剂回收利用技术研究,减少焚烧处置,鼓励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,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和新装备综合利用危险废物。
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,在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,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,防范投资风险,避免产能闲置。本公告谨供投资者参考,不作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的直接依据,后期将根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情况适时更新。
(来源:南通市生态环境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