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排:强化涉VOCs企业活性炭监管

2025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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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6日至27日,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组织开展涉VOCs企业活性炭管理专项检查行动,进一步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,帮扶企业绿色低碳发展,改善空气质量。

 

本次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54人次,检查企业64家,围绕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、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、台账记录、活性炭更换频次及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企业VOCs治理设施中的活性炭监管模块,排查吸附设施是否存在“装而不用”“用而不换”等问题,确保活性炭治理设施发挥实效。

本次行动通过线上监控联动实地检查开展,利用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平台、“码上莞理”平台,远程监控企业活性炭使用情况,对逾期未更换活性炭、活性炭碘值低等问题发出告警提醒。现场检查中,执法人员发现2家企业存在活性炭填充量不足、更换不及时的问题,已现场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。执法人员提醒企业,要选择适宜、高效的废气治理技术,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,污染防治设施较生产设备要做到“先启后停”,并对企业规范测算活性炭更换量、更换周期等工作进行帮扶指导。

石排分局将通过线上管理平台加大对重点区域VOCs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力度,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并推动企业开展整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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