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,某地生态环境官方报道,当地某公司原有VOCs治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+光氧催化工艺。经对照《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》核心技术要求评估,该工艺属于低效失效处理技术范畴,无法满足当前污染物深度治理需求。针对此问题,该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建立联合帮扶机制,通过多轮技术沟通、政策解读和方案论证,指导企业明确工艺升级路径。经过政企协同推进,企业近日顺利完成活性炭吸附+催化燃烧处理工艺的改造工程,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。
《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》自去年发布,光氧等离子等低效失效设施已明令禁止用于VOCs治理,目前市面上大量的此类设施正在寻找替代的设施,而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焚烧则因价格优势,又有催化焚烧类的高端字眼/技术加持,加之河北、山东地区此类设施的减配价格的吸引,成为各地企业的替代首选。
此类设施是活性炭吸附后进行排放,其本质还是活性炭吸附,只是将吸附后的VOC进行脱附后进行催化焚烧,去年河南省已明确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焚烧列入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的排查范围,希望此类工艺不会因为市场中的不良低配减配走光催化、等离子类被最终淘汰的老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