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8日,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。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,生态环境行政检查一头连着政府,一头连着企业,既是督促企业达标排放、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,也对优化营商环境、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着重要影响。《通知》要求,要求做好行政检查的统筹,不同检查事项“应合尽合”,跨部门检查“能联尽联”,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检查、重复检查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具体来说,就是要做到日常检查有计划、个案检查有线索、专项检查有报批。 对于日常检查,强调统筹、高效,“按年”制定检查计划,“按月”细化落实,并且不得超过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并公布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要求,避免以“巡查、调查、核查、调研”之名行检查之实。同时,要做足检查前的“功课”,预判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状态与违法风险点,避免盲目检查,切实提升现场检查质效;对于个案检查,强调精准、科学,具备非现场监管条件的检查事项不再入企检查,减少对企业的打扰。如果出现环境质量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,要在溯源分析的前提下,尽可能缩小范围,精准检查;对于专项检查,强调合法、必要,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的数量、范围、内容和时限,注重实效。并且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,及时向社会公布。 同时,裴晓菲也指出,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并不会导致放松对企业的环保监管。
傅志峰 (mtfzf)
07-31 09:30